协会概况
关于深圳市龙岗区社会心理服务协会
招募会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者:
在区委政法委、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深圳市龙岗区社会心理服务协会正式注册成立。为大力推动我区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建设,广泛吸纳会员,现面向社会招募会员,具体如下。
一、协会性质
(一)为会员提供专业督导和信息服务,提升会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针对会员培育及发展社会心理健康领域、专业人才队伍,组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人群的服务机制;
(三)普及社会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组织和开展社会心理健康教育宣传与公益活动,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平台;
(四)开展社会心理服务方面的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等业务相关活动;
(五)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承办政府委托的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事项的专业性的非营利社会组织。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政法委员会为协会业务主管单位。
二、会员条件
凡拥护本会章程,自愿履行会员义务,参与协会活动,满足以下条件的,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1.单位会员:开展心理卫生技术及相关服务工作,且具有一定数量专业人员的医疗、教育、科研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均可入会。
2.个人会员:从事心理卫生相关工作,医学、护理学、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心理卫生社会管理及相关服务的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等专业任职资格者;长期从事心理咨询或精神卫生社会工作,具有较丰富工作经验或突出贡献者,符合其中任一条件均可入会。
三、会员入会类别
协会将组建11支专业队伍,类别包括精神科医师队伍、精神心理科护理队伍、公卫医师队伍、心理咨询师队伍、心理治疗师队伍、精神卫生社工队伍、精神康复治疗师队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大学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及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
四、入会登记要求
1.会员请填写《深圳市龙岗区社会心理服务协会会员登记表》(附件1)。
2. 单位会员请填写《深圳市龙岗区社会心理服务协会单位会员登记表》(附件2)。
3. 请各位于1月20日前将会员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各入会类别的联络人邮箱(详见附件1)。会员登记表纸质版(手签名/盖公章)报送或邮寄至深圳市社会心理服务协会秘书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天昊华庭南门社会创新中心二楼205室。联系人及电话:彭瑶指13028846273)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社会心理服务协会会员登记表
2.深圳市龙岗区社会心理服务协会单位会员申请表
3.深圳市龙岗区社会心理服务协会团体会员以及管理办法